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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能否继承咨询--【广州合拓】

发布者: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2020-12-11






?广州白云区遗嘱继承-律师事务所遗嘱效力咨询

广州怎样立遗嘱才是有效的?立遗嘱的注意事项

立遗嘱的注意事项

 依据继承法有关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个人财产,立遗嘱时应注意的问题有: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

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如遗嘱人以遗嘱-了属于、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3、遗嘱应当对无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的遗产份额。

4、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依继承法,遗嘱可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其中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办理;若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若是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和遗嘱人签名;若以录音形式立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据两人证词,张星哥哥当时立口头遗嘱时神志清醒,也可以正常走动。至于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遗嘱人才能立口头遗嘱,并应当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公证,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若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5、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后的遗嘱为准,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继承类-,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提供遗嘱类律师服务,遗赠类律师服务,遗赠扶养协议类律师服务,-房产继承--,继子女继承权--,各种财产权继承--等,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与他人共有的房产如何继承?

    共同共有:一般存在于家庭关系中,如夫妻共有房屋、家庭共有房屋。在此情况下,在公民后,先要将该房屋属于共有人的部分刨除,剩下死者所有的部分作为遗产,由死者的相关继承人继承。比如,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后,先将房屋属于另一方的分离出去,一般夫妻各占一半份额,剩余的一半份额才由死者的继承人继承。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如遗嘱人以遗嘱-了属于、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不同的是,按份共有中,死者对房屋拥有产权的份额在生前即是确定的,死后,只有这部分份额,比如房屋的三分之一、二分之一,属于死者的-遗产,由死者的继承人继承。

比如,该房产是兄弟之间购买的,购买时支付的金额不同,兄弟之间按照出资金额占房屋全款的比例按份共有房屋,其中一个兄弟-,他的继承人只能继承死者所占有的房屋份额。还有一些夫妻,在-存续期间就约定财产的具体份额,比如约定房屋丈夫占40%,妻子占60%。同样,一方-后,其继承人只能继承属于死者的份额部分。如果,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遗赠相冲突,冲突部分的遗嘱内容无效。

值得注意的是,现实生生活中还存在着公民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便突然的情况。比如公民在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在办理过户手续取得产权登记证前突然,由于我国对房屋的产权实行登记制度,此时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不是房屋产权的有力凭证,房屋买卖合同在法律上只属于-的范畴,表示你可以得到房屋产权。这种情况下,实践中,继承人可先继承合同权利,待房z产证取得后,再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和遗嘱人签名。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继承类-,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凭借-办案水平,贴心的法律服务,赢得当事人一致-。提供遗嘱类律师服务,遗赠类律师服务,遗赠扶养协议类律师服务,-房产继承--,继子女继承权--,各种财产权继承--等,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广州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所立才有效,否则按-继承基本案情:2011年,李梅的丈夫因病不治-。


广州立遗嘱时有子女等利害关系人在旁边见证的有效吗?

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况之10-12

10、特定情况下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或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在场见证。法律规定,在危急情况消除后,口头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广州黄埔区遗嘱继承-律师房产继承咨询广州继承人之一-后遗产如何继承。

11、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导致失效

因遗嘱是于遗嘱人时才开始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在遗嘱发生效力之前,遗嘱人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其所立的遗嘱,因此一个遗嘱人出现多份遗嘱的现象并不少见,多份遗嘱如果内容存在冲突,就必然导致效力较低的遗嘱的相应内容失效。一般来说,公证遗嘱优先于一般形式遗嘱,后遗嘱优先于前遗嘱。法律规定,在危急情况消除后,口头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12、利害关系人见证的代书遗嘱无效

法律规定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代书遗嘱。很多时候,老人订立遗嘱时,喜欢请自己的亲属前来作证,一来表示自己的-,二来对外也是一个公示,岂料有时亲属作证可能导致遗嘱无效。

依据《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a高人a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六条也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a权人、债a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第四,代书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广州番禺区黄埔区遗嘱继承与-继承区别咨询律师

广州遗嘱继承与-继承的区别

  一、-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a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来进行的;而遗嘱继承则是按财产-生前的意思来继承的。

二、-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的;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财产-在遗嘱中确定的;

三、遗嘱继承人必须是属于-继承人范围内的人,而-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因为在遗嘱继承中,根据财产-的生前意愿,遗嘱继承人既可以是-继承人中的一人,也可以是-继承人中的若干人。哪些-继承人能够继承遗产,这要取决于遗嘱的内容。电脑和钢笔、圆珠笔一样,都是书写的工具,如果认为本人用电脑打字完成且签名的文稿不是亲笔书写,不仅有悖于事实,也不利于遗嘱人真实意思的实现。

四、我国实行遗嘱继承优先于-继承的原则;也就是说,对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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