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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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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通过法z院-买到违z法用地不能过户的房屋怎么办?
李某购买一处法z院变卖的房屋后,向县-申请办理该房屋的土地登记。李某提交的材料有:法z院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城市规划主管部门2011年开据的建设用地规划-补办、法z院变卖已经登记到李某名下的房屋所有权-。民事裁定书内容显示:因债z务人莫某未履行-义务,裁定变卖被执行人所有房屋一幢,给债z权人李某以抵偿债z务。协助执行通知书内容显示:请将现属被执行人莫某的房屋转移给李某。-,提醒关注准备捡漏,又打算-z款的竞买人,在竞买-定要先去找相关银行-征z信,只有通过-,拿到意向书,并将该意向书交给法z院,那么当你成功竞买后,你才有可能-到款。
在地籍调查时,县-发现该房屋建于1995年,占用的是国有土地,无-用地批准手续,属于违z法占地,遂以“土地违z法-行为尚未处理”为由,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对李某的申请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并将材料移交给执z法监z察部门。接到材料后,执z法监察人员对李某作了询问笔录,进行了实地测量调查。县-根据-材料,以“李某于1995年未经批准擅自占用50平方米土地建房”为违z-实,对李某作出“没收非z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并-款”的-决定。因此,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应一并-,可分别评估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价值,确定总体价格及两者的价格比,对属于案外人的财产,将-成交款按比例返还。
律师说法:
本案中,a县-以房屋受让者为违z法占地主体,将法z院变卖的、无-用地批准手续的房屋作为非z法建筑物,作出了予以没收的行政-。在收到法制办评查意见后,该局经过认真-分析,认为李某的-存在如下错误:
被-主体与违z法占地行为人不一致。执行的房屋1995年已经建成,而根据法z院裁定,李某的房屋是2013年通过法z院变卖取得,当时房屋尚归莫某所有,从时间上推算,李某不是违z法占地行为人。因此,县-以李某作为违z法行为主体作出-决定,存在被-主体与违z法行为主体不一致的情况,违反了《行政-法》第三十条“违z-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的规定。接到材料后,执z法监察人员对李某作了询问笔录,进行了实地测量调查。
把人z院裁定变卖的房屋当非z法财物予以没收。李某通-z院变卖取得被执行人的房屋,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该房屋在法律-属于李某的-财物。而《行政-法》第八条明确规定,行政-的种类之三为“没收违z法所得、没收非z法财物”。县-以行政-为依据,没收李某的-财物,明显与之不符。10、买受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联系承办人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等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鉴于该案存在以上错误,-以“事实依据不足,-决定有误”为由,主动改正,撤销了对李某“违z法占地建房行为”的-决定。
对于本案,笔者建议,国土z资源部门一方面,可继续梳理-事实,-实际违z法占地人;法官说法:依照“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在一定条件下不影响租赁合同的继续行使。另一方面,可参考以下-,对协助法z院执行的该房地产作出恰当处理:人z院变卖被执行人房地产,强制被执行人将房地产变现抵债,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该行为属于房地产转让行为。
目前,该房屋虽未办理用地手续,却-了房屋所有权证。而根据《物权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关于-规范人z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建筑物转让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在变价处理土地使用权、房屋时,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同时转移。同时,根据《土地登记办法》《关于-规范人z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协助人z院执行土地使用权时,不对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行实体-。一般来说,不交吉标的有两种:一种是标的带租约,目前在被使用中,租客与原房主有租赁协议在先,买家可与租客保持出租与承租的关系,定期收租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认为人z院的查封、预查封裁定书或者其他生效法律文书错误的,可以向人z院提出-建议,但不得停止办理协助执行事项。
因此,本案中a县-可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的程序,在李某补办相关手续后,为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手续。
广州没有房z产证的房屋能否执行-?
律师解答:针对产权证z件不完善的房产,如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房产产权证z件不完善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产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如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z院处置后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比如以惯常之习惯,租赁双方对于租赁房屋内设施的明细,其维护及修理保养义务均会加以明确,而虚z假z的租赁合同因其用意不在占有使用,故而此项约定往往多会省略,故而在判定真实的租赁合同时,是否存在这些条款可作为重要的权衡因素。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z院处置后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房屋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
广州购买-房发生-可以-吗?
律师解答:执行-是人z院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的一种执行措施和-执行行为,执行-所引致的-均不具有民事可诉性。
执行程序中的强制-,本质上如同查封、扣押、等措施,是法z院的一种执行行为。强制-中,-人实际处于协助法z院进行-的辅助人-,法z院应对-活动的相应法律后果负责。当事人认为法z院对-活动-不力的,应由法z院通过执行-程序予以纠正,而不能由被执行人通过对-人等提起民事的方式解决。竞买人在对-标的物第z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