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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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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打二手房买卖-厉害的律师 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咨询
广州二手房买卖中买家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法a院会支持吗?
近似乎广州的二手房市场业主反水现象再掀起新浪潮,卖方违约不履行合同或者违约加价可谓遍地开发,此时守约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赔偿解约-,一般是-的10%-20%,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履行合同的-。广州荔湾区越秀区房屋买卖合同法律咨询合同前后条款不一致咨询广州房屋买卖合同前后条款约定不一致怎么办。但是具体如何选择,是否只要要求了继续履行合同就能得到法a院支持呢?律师为您分析:
一卖方在只收取了定金阶段违约
此阶段,买方只交付了定金,未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卖方若发生违约行为,买方可向其主张双倍返还定金或主张-赔偿,但是不能向其主张继续履行买卖房屋义务主张也不会支持。
二卖方在阶段签订了三方合同但未网签的阶段违约
此阶段,买卖双方已经签订了正式的买卖合同居间版,若卖方不愿意卖房,买方是否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呢?具了解,目前法a院不支持的情况偏多。且此时卖房可以再次卖房或将房产a,买方无法-,将会遭遇-的无法履行合同的风险。合同条款非常重要,交易主体一定要尽可能地签订内容详尽的书面合同。作为买方可以试着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如果无法支持该主张,法a院一般在审理中会进行释名,买方可以变更请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卖方在签订了三方合同并已网签的阶段违约
此阶段,实际买卖双方合同行为已基本进行到尾声,实际此时买方能够买到房子以及合同顺利履行的可能性增加很多。由于双方已办理网签手续,完成备案,大-低卖方将该套房屋再次出售或设立他项权利的可能性。但是具体如何选择,是否只要要求了继续履行合同就能得到法a院支持呢。此时如经-合同继续履行不存在现实困难的,法a院一般会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这里需要-:“合同继续履行不存在现实困难”主要是指,一涉案房屋没有因为其他-而被法a院查封;二涉案房屋上没有等他项权,若有,也应具备涤除条件;三买方应当有支付剩余购房款的资金实力并提供相关凭证。由于买卖双方已经完成了网签程序,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买方对支付剩余的购房款有一定的把握,基本不存在上一阶段买方无法解决资金问题的可能。解除网签无需通过中介,买卖双方可在周一至周五,带好身a份证、房a产证,到房地产交易a中心-,交易a中心将进行调查,10个工作日后给出结论,如确属中介-操作,网签可以撤销。此时,卖方违约,无论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还是主张违约责任,进入阶段的-都是很大的。
四卖方在后过户阶段违约
卖方-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此情况下买方已经完成了自己所有的合同义务,只要合同继续履行不存在现实困难,买方完全有理由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二手房买卖实际情况千差万别,且争议金额-,建议当事人遇到此类情况时,尽量不要自己擅自做主答辩或应诉,而应当委托-二手房律师来应对,以免将本来能赢的-打输,徒留-。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征a地-补偿-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黄埔区存量房买卖争议律师 买家无法dai款解除合同咨询
广州存量房买卖合同对dai款次数及办理时间没-怎么办?
所有卖方都希望尽快拿到全部房款。但是,dai款申请银行是可能不批的,比如买方-不够、某家银行近期没有额度、dai款政策调整等各种可能都有,很多时候银行对不批dai款的原因并不给予正式解释。当事人在房屋买卖中如遇到上述情况,建议及时向律师咨询,不要轻率的自己处理,防止本来是守约方,如果处理不当,很可能导致自己变成违约方,而承担本不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一家银行不批,换另外一家,这是很多人常用的做法。每多做一次dai款申请,获取dai款的时间显然就要延后一段!那么买家向一家银行申请dai款被拒,还可以申请多少次?
律师解答:这几个问题很多人在签约时-就没想过,如果买家dai款很顺利自然也没问题,但一旦买家向第a一家银行申请dai款被拒,再向第二家申请时卖家可能就不愿意了!合同会怎么约定呢?对于没有约定过户时间的,如果对方已经付款,就推定付款后,就应立即采取过户行为,如果对方还没有付款,卖方可以对方没有付款为由,-办理过户手续,当然,即使没有付款,就办了过户手续,也不见得就一定会有损失,只是增加交易风险。这个并没有-标准,但如果签约时没有-要求,中介提供的合同对于dai款的次数和时间通常是不会做-的,很可能会约定“向一家银行申请不成,再向另一家申请,直到dai款批准为止”。
也就是说,理论上讲,买家申请dai款一次不成,可以多次向不同银行申请dai款。如果真的经历向三五家银行申请dai款,那么长的时间有几个卖家能愿意?律师解答: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由于缺乏指导或缺少-的注意,往往签订了内容前后矛盾的合同。!但不愿意又怎么样?你合同里约定了可以多次dai款,没有任何-,这时如果不配合dai款或者提出毁约,卖家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发生这种情况,买家要么捏着鼻子认了,要么不配合dai款引起双方-!那么,卖家怎么防止发生这种事儿呢?
很简单:如果卖家急需用款、对余款短时间支付有较强期待,a好要求在合同中明确dai款次数-或dai款时间-,比如“dai款多不超过两次”,再比如“某年某月某日前卖方不能收到dai款买家有义务自筹款项支付余款”等。这样一旦发生dai款不顺利的情况,就能按合同设定的条款要求处理了。由于买卖双方已经完成了网签程序,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买方对支付剩余的购房款有一定的把握,基本不存在上一阶段买方无法解决资金问题的可能。另外,如果合同有约定迟过户日期,则到期后卖家也可以解除合同。
天河区存量房买卖争议律师 要求强制过户风险咨询
广州二手房买卖哪些情况不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a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不难看出,根据合同法的上述规定,一方违约的,守约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补救或者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即要求强制过户)是守约方维护自身权益的合理诉求。但是并非所有的强制过户诉求都会得到法律支持,有些情况下不适宜强制过户,那么守约方也只能选择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结合合同相关条款并考虑合同目的的实现,法a院一般认为至少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房屋过户日前将dai款手续办妥。具体而言阻却强制过户的情况主要有下面几种。
一、一房二卖中,其中一方的强制过户势必会被驳回。
一房二卖或者一房数卖的情况下,数个购买者都主张要求强制过户,而房屋只有一套,不管过户给谁都会造成其他购买人无法通过强制过户取得房屋的情况,那么此种情况下人a院优先将房屋过户给哪一方取决于下面一个或者几个因素,1先占房屋;2先网签;3先签约;4,付款多。这几个因素不难看出一房二卖情况下合同的履行情况对于房屋归属-,一般说来先交房时重要的享有优先过户权的因素,除此之外先办妥交易备案登记的一方也享有一定的优先权,这主要是为了保护物权的公示公信力,除此之外谁的合同履行多可以强制过户的几率就会些,当然这里面也有人a院的一个自由裁量权的问题。2、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为了-的健康,比如治a病等,需要处理-房产的。
二、购房人除非dai款否则无力支付剩余房款。
房屋买卖过程中如果下家一定要通过银行dai款方式履屋买卖合同的,那么一旦出现上家违约-配合办理dai款或者过户的情况下,购房人很难获得dai款审批,即便获得dai款审批通过强制过户的方式也dai款合同也很难履行,因为人a院一般强制过户的前提是购房人支付完毕全款,而银行dai款的情况下,剩余房款需要过户后才会支付,这与人a院的强制过户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所以如果无力支付剩余房款的,人a院一般不会继续履屋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出现-违约时,合同相对方获得合同解除权,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的违约责任。
三、房屋上附着登记,购房人无力涤除的。
房屋买卖过户的前提是上家必须解除附着在房屋上的登记,附带登记的房屋是不能完成过户手续的,如果购房人有能力代替出售人归还欠款涤除,那么可以消除过户障碍,否则人a院无法强制过户。
四、房屋被人a院-查封。
房屋-封的情况下,不仅没有办法过户也没有办法进行网签登记,所以购买-封的房屋一定要非常小心,应该-a过户前查封被-解除,如果系争房屋因为未了-而被人a院查封的,人a院是不会购房人强制过户的。
五、房屋上有违a章搭建被记载到交易a中心的。
一旦房屋上附有违a法建筑并且被市政管理部门认定为违a章搭建且拒不拆除的,相关部门有权将其通知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会将上述情况登记在房地产登记簿上,自记载之日起该房屋不得进行转让登记和登记,当然也就无法进行强制过户。
六、特殊地段房屋未经政审。
特殊地段的房屋除了要满足正常房屋买卖的流程外还需要额外的政审,政审的过程需要双方自愿配合且需要填写诸多表格,如果一方-配合办理政审的话,要向强制过户则必须强制政审,这存在很大的难度,所以未经政审的房屋买卖一般无法强制过户。
七、房屋共有人不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
八、房屋共有人里面有-的。
广州二手房买卖合同律师 -上涨增值分割-
广州买房没有签房产买卖合同,-上涨之后房子归谁?
裁判要旨:
相互负有对等给付义务的合同双方,均既不履行自己的给付义务,又怠于催告对方履行,形成合同长期履行僵局。到-之时,由于情况的变化,合同不论是继续履行还是解除,都可能导致利益-失衡。此时应当区分具体情况,慎重考虑适用情势变更规则,以在化解僵局的同时维持利益平衡。二手房交接时间和费用划界时间是责任划分的界线之一,如果界定不清,日后就有可能引起麻烦甚至-。
案情“
原告与被告为亲戚关系,原先关系较为和睦。系争房屋为被告所有。被告提供系争房屋给原告居住。不久,原告提出购买系争房屋,原、被告双方遂达成口头协议,由原告出资27万元购买系争房屋,但未就交易细节作其他任何约定。后原告支付了房款15万元,被告出具了收条。此后,系争房屋由原告与家人实际居住至今,但剩余房款12万元始终未支付,双方也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持续上涨的情况下,被告从2006年起提出对房屋重新议价,双方在数年中多次协商价位,但均未达成一致。到2013年,原告向法a院提起了,要求继续履行原定购房协议,被告则提出反诉,要求解除购房协议,除非原告同意参考当前-再支付房款83万元。越秀区打二手房买卖-厉害的律师部分条款没约定咨询广州二手房买卖合同部分条款没有约定怎么办。本案审理中,双方均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是对方违约在先。-,系争房屋在2013年的市场价已达到160万元以上。
裁判:
法a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于2002年口头达成系争房屋的买卖合同,本应按约履行。但原告仅支付了部分房款15万元,尚有12万元余款未支付;被告也仅交付了房屋,未配合原告办理过户手续。鉴于无证据证明双方在口头约定时明确了支付余款与办理过户的时间和先后顺序,双方均有同时履行抗辩权,无法确定系其中一方违约在先。在过去十年时间中,系争房屋的买卖合同始终未能完全履行,同时也并未解除,双方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尽早解决aa-,却始终僵持直至本案。在此期间,市场-持续上涨,与2002年相比已发生了-变化,显然不是原、被告双方在口头缔约之时所能预料。如果继续按照2002年约定的-履行合同,将对双方造成明显的利益失衡。而双方显然都已意识到这一点,才会多次对重新约定-进行磋商。因此,法a院认为被告有权要求对-进行调整。根据本案实际情况,考虑系争房屋当前的市场价、原告已付房款的比例,以及原定-中的亲情因素,可酌情确定原告还应支付的房款余款为53万元。双方之间就系争房屋的买卖合同应在-调整-后继续履行。被告应在原告支付房款的同时,协助其办理过户手续,将系争房屋登记到原告名下,相关税费由双方-负担。3、如果卖房人没有给中介授权,则属于无权代理,站在卖房人的角度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在卖房人追认前对卖房人不发生效力。据此,法a院作出如下:一、原告应于本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被告购房余款53万元;二、被告应于本生效之日起10日内协助原告办理过户手续,将该房屋登记到原告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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